
⒈ 永业田的省称。
⒈ 永业田的省称。参见“永业田”。
引唐 元稹 《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率钱状》:“伏缘请配职田地充百姓永业,事须奉敕处分。”
宋 王应麟 《困学纪闻·历代田制考》:“是以尽开阡陌,悉除禁限,而听民兼併贸易,以尽人力开垦弃地……使民有田,即为永业,而不復归授,以絶烦扰欺隐之姦。”
清 薛福成 《上曾侯相书》:“耕其旷絶无人之处,宜募他州之人。愿耕者不计多寡,三年以后升科给为永业。”
1、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、散官,均可按官品zhan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,职事官还可按品zhan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。
2、封地就在大兴不远处,咸阳县附近,八百亩,其中永业田三百亩,食邑甚至有六百户。
3、兹有苏氏男宁,年少忠勇,资质卓越……遂加正五品上三原开国县子,封定襄道行军长史,赐永业田八百亩,食邑五百户,实封一百五十户,钦此!
4、并认为:这种“请田制度”,由于所请之田最终都成为永业,故其本身具有私田的性质,属于土地私有制。
5、王易点点头,他知道唐初的土地政策,丁男及十八岁以上的中男每丁授永业田二十亩,口分田八十亩,年老及残废者口分田减半,女子也有一定的田亩授分。
6、秦国的各级爵位,每一级都有相应的待遇,年奉禄米的多少,在行军打仗时的伙食,享有永业田的数量,宅邸的大小等等,都有相应的规定。
7、这些时日来,元翩鸿经过耳闻目睹并深思熟虑,把苏博远和述永业等人的关联已经调理清晰。
8、在均田制度下,唐代职事官、散官、封爵、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。
9、(000861)海印股份自2004年10月13日起,茂化永业股票简称由“茂化永业”变更为“海印股份”,公司股票代码不变。
10、与永业制相比较,公务员聘任制具有效率与成本优势。
11、就这样王明和王烈一起到县衙里把手续办了,王明也领取了属于自己的五亩永业田的田契。
12、唐代土地私有权的形态包括永业田、园宅墓田、寺院土地。
13、这时王明不有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在考好一点,但是王明还是很高兴的,毕竟自己还有五亩永业田。
14、关于授田,另有一说唐代前期农村实际给40亩其中口分田36亩永业田4亩,笔者这里以《新唐书》为准。
15、朱元璋还于河南设置了司农司专门负责移民垦田的管理工作,规定凡农民及移民开荒,均归开荒者作为永业。
16、广宁王孝珩进曰:「为今之计,莫若使任城王将幽州道兵入土门,扬声趋并州;独孤永业将洛州道兵入潼关,扬声趋长安。
17、段先生,你知道永业银行的钱行长为什么宁愿对你自食其言,也还是把你抵押的股份转让给我吗?
18、从2003 年进入中国的第一个项目,参与上海永业集团的锦麟天地雅苑的合作,股份只占10%。